教育部、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發布《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》,明確要求中小學、幼兒園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。根據規定,學校相關負責人需與學生共同用餐,及時發現和解決校園食品安全問題,同時提供專業的營養健康咨詢服務,全面提升學生的飲食安全保障水平。
這一政策旨在從制度層面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監管。陪餐制度的實施,使學校管理者能夠直接了解食堂的菜品質量、口味和衛生狀況,形成常態化監督機制。相關負責人需提前進入食堂檢查環境衛生、餐具消毒情況,并與學生一同排隊取餐、同桌就餐,全程體驗學生飲食過程。通過親身體驗,管理者能更敏銳地發現問題,推動食堂管理持續改進。
在食品安全管控方面,規定要求學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體系。從食材采購、儲存、加工到供餐全過程,都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。學校需定期公開食品原料來源、供餐單位等信息,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。明確禁止學校食堂加工制作高風險食品,如冷葷涼菜、野生蘑菇等,從源頭上杜絕食品安全隱患。
營養健康指導服務是規定的另一亮點。學校需配備專職或兼職營養專業人員,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生長發育需求,科學制定帶量食譜。營養師將定期開展營養健康知識講座,指導學生養成健康的飲食習慣。針對特殊體質學生,學校還需提供個性化的膳食服務,確保每個學生都能獲得適宜的營養供給。
規定還建立了完善的責任追究機制。對于未履行陪餐職責、疏于食品安全管理的相關負責人,將依規嚴肅處理。情節嚴重的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這種問責機制的確立,大大增強了規定的執行力和約束力。
此項政策的實施,獲得了家長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。許多家長表示,負責人陪餐制度讓他們對學校食堂更加放心,也增進了師生之間的溝通交流。專家指出,這種"舌尖上的陪伴"不僅保障了學生的飲食安全,更在潛移默化中培養了學生健康的飲食觀念。
隨著新規的全面推行,我國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將進入更加規范化、制度化的新階段。通過負責人陪餐、專業營養指導等創新舉措,將有效構筑起校園食品安全的堅實屏障,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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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22 20:16:03